12月2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了《國家醫學中心管理辦法(試行)》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加強對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以下簡稱“雙中心”)的管理,推動雙中心發揮積極作用。

01 12個國家醫學中心,76個國家區域醫療中心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緊密圍繞人民群眾對優質醫療服務的新期盼,結合當前我國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實際,積極研究實現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的有效路徑,在“十三五”和“十四五”醫療衛生事業和醫療服務體系規劃中,積極謀劃雙中心整體布局,將雙中心設置與建設工作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遠景目標綱要》,并通過立法形式將雙中心固化下來。
國家衛生健康委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抓緊研究推進雙中心規劃設置工作,印發設置規劃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明確設置標準和程序,搭建信息系統,確保工作有序、有力推進。
截至2022年10月,已經設置了呼吸、中西醫結合、老年、兒童、創傷、神經、傳染等國家醫學中心和兒童類別的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近5年來,雙中心培養了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醫學領軍人才,醫療技術水平和CMI值持續提升,牽頭或參與制定多項國際領域的指南,在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落實分級診療制度中發揮表率作用,成為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先行者”。
“雙中心”建設是構建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重要舉措,是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的現實路徑,是促進我國醫學科學進步的具體手段,是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醫療服務需求的切實探索。
自2017年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規劃設置工作正式啟動以來,截至目前,全國一共依托22家醫院設置12個國家醫學中心。
2019年9月、2021年4月、2022年5月、2022年10月,我國共分4批批復76個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試點項目,基本覆蓋了醫療資源相對薄弱的省份,有利于推動國家和省域優質醫療資源進一步擴容下沉,區域間差距進一步縮小,更好地滿足群眾就近享有高水平醫療服務的需求。(重磅!26家醫院獲批第四批國家區域醫療中心(附前三批名單))


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相關政策設計,我國將通過國家醫學中心建設進一步匯聚國內外優質資源,引領我國醫學走向國際前沿。通過國家區域醫療中心重點解決疑難復雜和重大疾病的醫療服務問題,進一步提升區域間醫療服務同質化水平,減少患者跨區域、跨省流動,加快實現大病不出省。
02 “雙中心”文件內容
《國家醫學中心管理辦法(試行)》包括7章32條,《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管理辦法(試行)》包括6章23條,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明確管理辦法制定的依據、雙中心的功能定位,以及國家衛生健康委作為雙中心主管部門的有關職責。
2 確定雙中心管理的組織架構,對國家衛生健康委組建的工作專班、技術專班和專家組提出要求,并明確了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托的主體醫院、雙中心的職責任務。
3 規定雙中心的設置流程包括制定規劃和標準、組織申報和審核、提請審議和設置等步驟,提出編制規劃的主要考慮、設置標準的主要內容,并進一步明確了雙中心的申報、審核、設置的具體要求,充分體現了“規劃引領、標準在前、客觀評價、規范設置”的工作原則。
4 明確雙中心依托的主體醫院隸屬關系不變,實行主體醫院黨委領導下的中心主任負責制。要求雙中心明確內部架構,特別強調了各中心之間要建立協同工作機制,重大事項和年度工作應當報告,并且不得以中心名義設立分中心、分支機構。
5 明確主管部門對設置的國家醫學中心進行年度考核,并確定了考核形式、考核內容以及根據考核結果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的具體要求。
6 強調專家組的規范管理,提出專家組成員實行聘任制度,對專家的基本條件、工作紀律、解聘情形進行了描述。
此外,文件進一步規范了雙中心的中英文名稱。兩份文件核心內容保持一致,同時根據雙中心的不同定位,有針對性地進行了區分。
03 一圖讀懂“雙中心”










圖片及內容來源:人民日報,國家衛健委,中國衛生雜志等